芦山中学探索学生自治新路径:法院指导下的“同伴调解员”机制正式运行
News2026-04-09

芦山中学探索学生自治新路径:法院指导下的“同伴调解员”机制正式运行

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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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场特别的班主任工作会议在雅安市芦山县芦山中学举行。与以往不同,本次会议的核心议题是一项由当地司法系统与学校联合推动的创新实践——学生“同伴调解员”项目。芦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同时兼任该校法治副校长的向旭然,在会上详细介绍了该项目从试点到全面运行的推进情况。

从理念到实践:校园矛盾化解的“学生自治”新模式

这项被称为“同伴调解员”的项目,并非凭空产生。它源于芦山法院“太阳花”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品牌,旨在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有益经验与校园具体情境相结合。其核心构想是构建一种“司法机构提供专业指导、学校搭建实践平台、学生主体参与调解”的三方协同工作模式。项目试图改变过去主要由教师或校方行政力量处理学生间摩擦的传统方式,转而鼓励学生通过自主协商化解身边纠纷。

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了解,该模式在前期试点阶段已显现成效。在宿舍生活、班级互动、体育活动等多个场景下,由学生调解员介入的数起小规模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这些实践不仅阻止了同学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修复了人际关系,更让参与其中的学生直观理解了规则的意义,并锻炼了沟通与协商的实际能力。

机制步入正轨:新一届学生调解员即将履职

此次工作会议标志着该项目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会议正式宣布,经过系统选拔和培训的新一届学生同伴调解员团队已完成组建,即将开始全面履行调解职责。这意味着项目重心从初期的机制设计与局部试验,转向了制度化、常态化的实质运行阶段。

法治副校长向旭然在会上对全体班主任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概括为“用、带、馈”三个关键点,以确保这一创新机制能够健康、持续地发挥作用。

  • 主动“用”起来:鼓励班主任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班级学生调解员介入处理同学间的一般性纠纷。教师的工作重心应转向指导与监督,将矛盾化解的过程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实践课堂,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
  • 精心“带”队伍:需要通过陪同调解、组织模拟演练、开展案例复盘分析等多种方式,持续对学生调解员进行指导,帮助他们熟练掌握调解流程与沟通技巧,不断提升其调解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 高效“反”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闭环。班主任需关注调解过程的动态,收集典型案例,并及时梳理、上报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项目后续的优化与完善提供扎实的一手资料和决策依据。

深远意义:超越纠纷解决的能力培育

分析人士指出,芦山中学推行的“同伴调解员”项目,其价值远不止于解决校园内的具体矛盾。这一机制将法治教育从单向的知识灌输,转变为沉浸式的体验与参与。学生在扮演调解员角色时,必须主动学习相关规则,理解双方立场,并尝试寻求共识。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深刻的规则教育、同理心培养和领导力锻炼。

正如业界评论所关注的,此类项目与BSports所倡导的在体育竞技中学会尊重规则、团队协作与公平竞争的精神内核有相通之处。两者都强调通过亲身参与和具体实践,来内化社会规范与积极价值观,培养青少年的责任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为新时代的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提供了新的思路。

展望未来:可复制的校园治理创新样本

目前,“同伴调解员”项目已在芦山中学扎根。其成功运行,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提供了一种可操作的新方案。它将司法的专业力量、学校的教育资源和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有机整合,形成了独特的校园治理“微循环”。

该模式的探索,回应了如何更有效地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法治教育、提升社会参与能力的现实命题。它的后续发展效果以及是否具备在更广泛范围内推广的潜力,已成为教育界与法律界共同关注的焦点。社会各界期待,这一由必一理念所启发的、注重实践与参与的创新尝试,能够持续深化,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校园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有益经验。